杨玉良校长就复旦大学章程的制定听取青年教师意见

发布时间:2011-04-28

2011年4月26日,杨玉良校长出席青年教师座谈会,听取一线教师对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章程制定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复旦大学章程制订工作的意见。来自历史学系、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法学院、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经济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微电子研究院、上海医学院以及公共卫生学院的十多名青年教师参加座谈会。座谈会由发展规划处组织。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要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加强章程建设,各类高校应依法制定章程,依照章程规定管理学校。根据这一要求,教育部制定了《高等学校章程制定办法(征求意见稿)》,希望以此推动高等学校章程建设。

座谈会上,来自文理医各学科的教师们结合《高等学校章程制定办法》,积极为学校章程的制订建言献策。大家一致认为,复旦大学章程,不仅是学校内部治理的重要文件,也应该是具有社会影响力和示范效应的重要文献,章程不仅要充分体现复旦的历史传统、办学理念和对未来的展望,更应该凸显复旦的社会责任,体现大学为师生、校友,为社会服务的功能。学校要抓住制定大学章程这一难得的机会,规范和完善学校内部决策机制,厘清内部组织机构设置与职权,完善复旦大学整个规章制度体系,规范学校与外部各机构之间的关系。同时,大学章程的制定,要充分考虑制定程序的规范、合法;章程制定过程要公开透明,充分听取民意,赢得广大师生的理解和支持;在章程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监督,并建立合理的申诉及仲裁机制。大家还就教师评价机制、学生培养目标、院系运行机制及两性平等等问题展开了讨论。

杨玉良校长对大家的意见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复旦大学章程是依法治校、民主办学的重要保证。大学章程的制定,要站在历史的高度,充分尊重大学内在的发展规律,并根据上位法的精神和要求,积极界定党委、行政、各类委员会和其他法定主体的各自权责;对于无法清晰界定的部分,则通过严格规范的议事程序,保证权力在监督下运行,防止学校发展中出现左右摇摆的问题。杨玉良校长希望复旦大学章程涉及的每一部分内容,都要广泛调研,严格论证,努力形成公议,由此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民主观念、责任意识和对复旦的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