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实施学校章程,健全依法办学机制,实行学校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校务公开,推进学校综合改革,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有成效


实行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学校法律事务室在学校常年法律顾问的指导下,处理学校日常法律事务,包括合同审核与备案、起草、修改和清理学校规章制度、学生纪律处分和退学处理合规性审查、提供法律咨询、参加、协调诉讼和仲裁活动、学校品牌保护。在设立专门法治机构的基础上,学校还在校务委员会内设置了学校法学教授组成的法律事务委员会,指导法律事务室工作,为学校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在职能部处设置了兼职的法律事务联络员,与法律事务室形成业务对接,协调处室主管业务范围内的法律事务。三是健全依法办学机制,按照现代大学制度要求,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系统配套的管理制度体系。以落实章程为根本,持续广泛做好文件和制度的“立、废、改、释”工作,结合学校实际,以规则、标准、程序、规范为重点,全面系统梳理学校各类办事流程、组织机构规程和议事规则等,适时废止和新建一批制度。学校于2018年成功创建首批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不断提高办学治校能力和水平。

推进校务公开,学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逐项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结合学校改革发展动态,持续更新信息公开网信息条目。改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一网两微”等平台对学校工作的宣传报道,以事业发展汇聚人心,鼓舞干劲。持续督办信息公开工作,以学校主页改版契机,逐步完成党政工作部门职能、联系方式等信息公开。狠抓审批事项、备案事项和服务事项梳理,逐步发布服务事项清单、一次性办结事项清单。进一步发挥教代会在校务公开和沟通校情的重要作用,有效加强对各类新的发展规划、政策制度的解读与宣传。同时,在学校改革发展过程中有序扩大师生参与,听取师生意见,增进沟通互动。

推进综合改革迈向纵深,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制定实施学校综合改革方案,推进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加强坚持党管改革发展。重大改革事项由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成立学校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设9个专项小组,总体布局推进相关领域重大改革。二是稳步推进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复旦大学整体推进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复旦大学推进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2019-2020年实施方案》,出台一系列涉及人财物、“双一流”学科管理办法,制订制度清单和两级权责清单,促进两级联动规范运行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2018年有5家院系参加改革试点,按照七个板块推进改革,试点成熟的改革事项在全校推行。2019年正在推进以人事和财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试点事项,新纳入5家单位进入试点工作,进一步探索实体运行科研机构和新型模式建设的院系管理工作,为2020年在各类二级单位实现两级管理改革全覆盖打下坚实基础。三是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作为全国首批试点高校,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召开“三全育人”工作推进会,委托民主党派开展专项监督,举全校之力推进改革。系统推进“三线联动”党建育人、“六度空间”协同育人、“五维育德”思政育人三大工程,全面推进十项重点任务,构建“三全六度十育人”工作格局。启动实施推进“思政课创优”“课程思政攻坚”“书院立德修身”“强师行动”4大行动计划,同时在主题教育中创新实践载体,面向全体教师开展“三全育人我当先”实践活动,把“三全育人”要求落实到教书育人全过程、各环节。四是深化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承担综合性大学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任务,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三方共建托管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及其直属附属医院,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实现突破性进展。实化上海医学院职能,成立中共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委员会和中共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首批设立14个内设管理机构,完善医学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理顺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管理机制。深化医教研协同发展,制定实施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整体方案,加快推进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医学院建设。


39.

校和院(系)两级教授治学制度健全,学术委员会有效履行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功能。


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等学术组织作用,构建与顶尖研究型大学相适应的学术治理结构,研究制订二级单位各类委员会规范运行的指导意见。根据教育部第35号令的有关要求,校学术委员会对《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进行了修订,并完成了第六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换届工作;根据教育部第40号令的有关要求,对《复旦大学学术规范》(试行)及《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实施条例》(试行)等一些重要文件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术规范制度建设。根据《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所赋予的职责权限,第七届校学术委员会积极发挥作用,对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一流建设总体方案、人才培养改革有关情况等,积极建言献策;通过学部工作制开展日常学术事务的审议咨询工作,对学校申报的各类科研、奖励、人才及团队、教学改革等项目及院系拟聘的兼职教授、顾问教授和名誉教授的学术水平进行评审和认定。同时,积极发挥院系学术委员会在学术治理上的重要作用,监督指导院系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发展规划、职称晋升、课程设置、教育教学等方面开展工作,有效促进学科发展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在校学术委员会下设立学术规范委员会,专门受理学术违规案件举报,按照既定程序对学术违规案件进行核查,向校方提供明确的调查结论和处理建议;同时注重加强学术规范宣讲教育,防患于未然,每年秋季开学初组织新入校教职工和新入学研究生学术规范宣讲教育活动。围绕学校工作重点,针对学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现实问题,设立学术委员会决策咨询课题,为学校领导和管理部门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例如,2019年度邀请图书馆承担《复旦大学学术成果机构署名规范档构建》课题,对我校学术成果的机构归属进行清理。该项工作有利于规范校内作者发文署名,帮助学校准确、及时了解学科/机构的科研能力和学术影响力,为学校“双一流”建设提供数据支持。

20185月,学校成立复旦大学第十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学校“双一流”建设需要,修订完成《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并配套发布《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设立暂行办法》。学位评定委员会制度健全,有效履行学位管理的评定、审议、评估和指导等职责。一年召开三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博士生和硕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及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等工作。


40.

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管理制度。教职工通过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监督权利,对学校重大改革发展事项进行审议,对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重要事项建言献策,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20191210日下午,六届七次教代会暨十七届七次工代会开幕。会议听取了校长许宁生所作的《学校年度工作报告》,校党委副书记许征所作的《学校年度财务工作报告》,校党委副书记尹冬梅所作的《教代会、工会年度工作报告》。1216日下午,六届七次教代会暨十七届七次工代会第一次主席团(扩大)会议在工会多功能厅召开。各代表团汇报分组讨论审议情况。1217日下午,六届七次教代会暨十七届七次工代会闭幕。部分代表团做了大会交流发言。全体代表以举手表决形式通过了大会决议。校党委书记焦扬作重要讲话。

经过学校党委的政治巡察,全校已有近98%的二级单位建立、完善了教代会制度,并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绩效分配方案、岗位考核聘任方案等交由教代会讨论并审议通过,二级教代会的职权得到进一步的落实。全校形成了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工会运作、教职工参与的教代会工作机制。

六届七次教代会


41.

校和院(系)两级管理职责科学清晰。学校校务委员会等机构的咨询、协商、审议与监督功能完备。


积极推进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校院两级管理职责科学清晰。20189月,学校印发《复旦大学整体推进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整体推进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明确坚持学校和院系两级联动管理,坚持放权和统筹管理相结合,坚持长效机制建设的基本原则;按照增强院系办学活力,实现机关部门职能转变,确保校院两级有效联动主要路径积极推进。进一步明确了整体推进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的实施内容,学校层面着力健全“事前论证、事中监督、事后评估”的工作机制;职能部门提升指导监督服务能力,加快政策梳理;院系层面增强规划能力和治理能力,明确发展目标和实现路径。2019年,学校发布《复旦大学推进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2019-2020年实施方案》,扩大改革试点内容,向试点院系下放高级职务晋升统筹权、人才引育资源包,进一步扩大院系办学自主权;扩大改革内容实施范围,制定校区功能定位和办公用房分类管理办法、院系预决算管理办法,捐赠工作奖励实施办法等,为推进面上改革提供制度保障;扩大试点范围,2019年,新纳入5家单位进入试点工作,进一步探索实体运行科研机构和新型模式建设的院系管理工作,目前,已有10家二级院系、实体运行科研机构和新型模式建设的院系纳入试点范围,为2020年在各类二级单位实现两级管理全覆盖打下坚实基础。

继续发挥校务委员会、校董会等的积极作用。20194月,完成《复旦大学校务委员会章程》修订工作,进一步明确校务委员会作为学校重大事务的咨询和审议机构,在加强学校民主管理、推进科学决策方面的重要作用。重视发挥校董会作用,20199月,完成校董会的换届工作,并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复旦大学校长、董事会主席许宁生作校情报告,许宁生在报告前特别感谢第六届校董在倾力襄助学校建设和发展,积极为学校改革发展建言献策,密切学校与社会各界的广泛联系与合作等方面做出的杰出贡献。第六届校董会接力复旦大学建校110周年,校董们捐资兴学屡创记录。期间两位国际知名的学者丁肇中教授和罗杰·科恩伯格教授受聘担任复旦校董。


42.


学生会、研究生会发挥自我教育、管理、服务作用,保障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维护权益。


一、学生会发挥自我教育、管理、服务作用,保障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维护权益。

根据《复旦大学学生会章程》,学生会定位在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下广大同学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群众组织,职能为:(一)引领同学坚定理想信念,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二)充当学校党政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积极有效维护同学正当权益;(三)着眼同学成长成才需求,拓展第二课堂发展空间,开展积极向上校园文化活动;(四)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管理和服务。

第一,着力搭建校园协商民主平台,切实维护同学权益。顺利完成主席团中期调整和常任代表补选工作,选举产生7名主席团成员,增补7名常任代表,召开常代会全体会议17次,不断完善校园民主的制度保障。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处座谈会、“后勤体验岗”体验活动等,志愿服务人数近120人,服务时长达1000学时,带动广大同学了解校情、参与校园治理。加强“全心权益”平台建设,建立“复旦寻物”平台,关注人数达到3500人,收集各类意见建议121条,接受挂失登记150余项,健全同学和学校沟通交流的常态机制。

后勤体验岗

第二,着力推进骨干培养。校学生会积极加强组织建设,不断推动改革发展。着力推进架构优化,积极开展主席团、部长团日常学习,进一步调整部门职能规划,精简部门2个,招录新干事700余名。第四届干事骨干培训学校吸纳近80人参与培养,开展“格物讲堂”干事常规培训4场,参与人数近500人次。着力推进工作体系改革,召开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联席会议6次,策划实施“星空讲坛”、“校园十大歌手”、“格物讲堂”等联动项目4个,累计活动次数达20余场,辐射院系学生骨干逾200人次。


二、研究生会发挥自我教育、管理、服务作用,保障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维护权益。

复旦大学研究生会始终秉承“团结、务实、高效、创新”的工作理念,坚持“贴近校园生活,倡导先进文化,以良好的风气熏陶人,以健全的制度塑造人,以丰富的活动锻炼人,以优质的工作服务人”,围绕队伍建设、学术文化、公益志愿、实践调研、文体社团等多个主题开展研究生团学工作。

第一,推进组织改革与建设。一是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精神,推动研究生团工委实体化运作与研究生会机构职能部门精简。研究生团工委设书记1人,副书记5人,下设秘书处、组织部、社团部、实践部、宣传理论部5个部门,组织规模80人,骨干成员20人。研究生会坚决贯彻落实《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在第二十四届研究生代表大会上对章程进行修订。在今年6月将原有的18个部门精简为行政部、博士生工作部、权益部、学术部、文艺部、体育部、融媒体部、联络部、海外学生交流部、校区工作部10个部门及枫林工作委员会,精简人员规模300余人,现有主席团人数7人,骨干成员40人,另设置研究生会秘书长一人,由研究生团工委书记担任,初步达到改革要求。研究生社团共计51家(3家筹建),社团类型涵盖学术理论、志愿实践、文体兴趣、职业发展、海外交流、情感拓展等六大类,社团成员覆盖研究生人数近2000余人,活动主题鲜明,活动种类丰富,是复旦大学研究生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推进研究生会内部制度规范化建设。研究生会于秋季学期陆续修订完成研究生会人事制度、财务报销制度、物资管理制度、资料档案制度等,进一步规范研究生会内部管理与组织运行。三是提升团学骨干工作能力。加强研究生团学骨干培养,举办研究生团校,对校院两级研究生学生骨干分四个班次开展培训,培训内容涉及思想政治引领、实务技能培训、学生工作经验交流等,加强复旦研究生骨干梯队建设和作风建设,以骨干成长推动组织发展的良性循环。

第二,加强研究生权益组织建设。一是积极落实委员提案。研究生会协助研究生委员会完成中期调整,积极协助各部门落实广大研究生各项提案,推进研究生委员会工作条例落实,联络各机关部处召开“部处见面会”,提升研究生的权益维护意识。二是提升权益服务质量。开通“复小研”线上权益服务通道,发布“光华mall内部探秘”“北区无人快递寄件测评”等校园热点调研测评推文,推进权益公报定期发布,维护研究生权益保障通道

第三,强化校院、校校两级研会联动交流。一是加强校院两级研究生会联动。完善各校区49个院系研会主席部长通讯录与交流群,举办首届院系研会主席培训班,了解院系研会工作的先进典型与切实问题。二是增进沪上高校研究生会交流。举办“旦愿与你相遇”第四届沪上高校研究生交流会,上海22所高校100余名代表参与,增强与兄弟院校研会的友谊,同时搭建资源共享平台,将信息更高效准确地扩散到目标群体,实现与各学生组织多维度互助。


43.

严格规范招生、学籍管理、收费和办学办班。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制度、内部控制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等制度。


一、严格规范招生

1.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招生工作的要求,学校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实行阳光招生,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招生办公室精心设计各项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方案的制度都经过集体充分的论证和酝酿。所有政策在上报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及时通过网络平台和媒体向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我校招生阳光工程的顺利实施。

招生宣传、招生录取、招生决策和招生监察各部分的工作人员互不交叉、各负其责。《复旦大学招生工作管理办法》《复旦大学招生监察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覆盖了招生全过程。

学校持续规范特殊类型招生工作,接近招生人数一半的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腾飞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项目均依规有序实施,事前事中事后都有完善的监管机制。

此外,我校认真做好2019级本专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要求所有院系依各班级新生名册信息,重点针对新生报到人数、新生档案收集规整与信息校验、新生录取通知书与身份证和户口迁移证查验、高考加分资格信息查验、自主招生新生(望道计划、奥赛决赛选拔、博雅杯等)资格、腾飞计划新生资格、贫困专项新生资格等事项开展逐一的比对核查。

2.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积极贯彻教育部“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原则,切实保证招生工作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研究生院领导班子加强廉洁自律,主动学习、贯彻落实教育部、上海市和学校关于招生工作的要求,严格落实校党委有关精神、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招生工作各环节的管理监督,持续推进招生工作规范化建设;遵照《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实行集体决策制度,重大事项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或审议决定;加强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监督,严格实行考务工作人员保密安全培训和考务操作培训,圆满完成各项考务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二、严格学籍管理

本科生院牵头完成了《复旦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修订,并参与《复旦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完善了学校教育教学基本规章。学校进一步强化了平时成绩的记载和归档要求,并将试卷抽查常态化(每学期定时抽查期末试卷),夯实教务管理等相关基础工作。此外,还修订了《公共教室使用与管理办法》、《复旦大学课程邀请嘉宾参与授课申请表》等教学管理细则办法,进一步提高了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完善了教学管理制度体系。

2019年度,制订《研究生转专业申请审核工作程序》、《研究生保留学籍(联合培养)》、《研究生结业申请审核工作程序》等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籍管理操作规程,并编印《复旦大学研究生学籍业务办理流程》下发院系工作人员。

三、规范教育收费

1.规范学费等费用收取结算。根据学分制收费原则,学生在每学年开学初按照学校公布的专业缴费标准缴纳学费,学校在学生毕业前根据其修读课程学分情况进行学费结算。发布《关于2019届普通本科毕业班学生学费结算的通知》《关于2019届毕业班留学生学费结算的通知》,明确了毕业班学生学费结算流程,确保了相关工作公开有序进行。学校在办理学生成绩单、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翻译证明等服务事项中收取相应费用,各收费事项和收费标准均已向上海市物价局等上级主管部门报审、且在教务处网上公布,费用统一由财务处收取,确保了服务收费公开透明有序。

2.认真执行收费政策,严格按照规定收费。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等,未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学校代办费用均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实行统一采购,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的原则,保证质量,服务学生。

3.认真执行收费报批,切实做到依法收费。坚持按照国家物价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校内所有收费项目做到先报批备案,后收费,确保各类收费有文有据、合法合规。每学期结束前,学校都将下学期收取的各项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向上海市教委、上海市财政局和上海市发改委等部门履行报备手续,始终坚持实行收费备案制度

4.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实施阳光收费。我校每学期开学前,均在学校主页、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及各校区办公场所的公共张贴栏、各教育收费点公示教育收费项目、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等信息,确保教育收费信息公开透明。

5.建立助学保障体系,积极落实帮困助学政策。一方面积极贯彻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加强银校合作,做好学生助学贷款工作,缓解学生缴费压力;另一方面通过奖助学金体系,减轻学生经济压力,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开展“绿色通道”资助及寒暑假受灾学生资助,完成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6.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建立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注重政风行风建设,严禁组织、推荐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建立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收费环节遵循院系、上级部处、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层层把关审核流程。

四、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制度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编制“二上二下”预算的基本要求,聚焦人才引育,聚焦“双一流”建设。

2.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明确绩效目标作为预算编报的必要事项和重要审核点,将绩效目标与预算安排相关联,目标导向配置资源。

3.加强决算管理,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决算编制审核制度,明确报表编制和资料提供的责任主体、时间要求等,根据财政部和教育部的有关要求编制决算报告,严格复核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及时上报。

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

进一步深化校院两级财务管理改革,充分调动院系当家理财积极性,全面提升财务预决算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复旦大学院系财务预决算管理办法》。

贯彻落实国发〔201564号、教研〔20172号、财科教〔2017126号和《复旦大学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建设方案》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进一步加强学校“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复旦大学“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落实各级经济责任,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明确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加强学校货币资金管理,保证货币资金安全,提高货币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学校实际,修订原《复旦大学大额货币资金支付审批办法》,并更名为《复旦大学大额货币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制定《复旦大学科研经费报销管理办法》《复旦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复旦大学科研间接经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落实科研“放管服”改革任务的办法。

六、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等制度

1.济责任审计实现全覆盖。2019年采取进点和送达两种方式对中层行政正职实施任中或任期审计,共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8个(其中进点审计项目4个),对于学校中层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已实现全覆盖。

2.充分利用资源,各取所长形成合力。继续利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4家事务所作为我校经济责任审计助手单位,协助完成重点审计任务。项目中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人员和社会审计力量的各自优势,形成合力,保证审计质量与成效。

3.形成例会机制,沟通协调强化管理。形成每周召开经济责任审计例会的工作机制,各组长汇报项目进度、开展情况等,提出需讨论研究或沟通协调的问题,保证审计口径和审计标准的统一,进一步规范审计实施。

审计处召开2019年秋季第一次全体会议

4.利用信息系统,优化流程规范操作。经济责任审计信息系统于2019年在新项目中正式启用。全部审计流程实现线上操作及审核,有利用各管理环节的留痕和电子数据的归集,系统还将进一步完善以实现数据的整理、汇总信息的生成等目标。

5.调研被审单位,全面完善注重实效。为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满意度,设计调研问卷,在近年被审计单位中开展调研,了解被审计单位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看法和意见,在后续审计中及时改进,切实提高审计实效。

6.深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复旦大学审计整改工作规定》,以“审计整改通知书”为起点,按照时间节点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提交整改工作方案及结果报告,深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和审计整改情况定期报告的工作机制,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7.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实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全面梳理、分类归纳教育部有关《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中的问题,要求内部相关部门对照通报中提到的各方面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推动校内有关部门正确履职,自觉纠正、防范或有风险。

2018年度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进行梳理与汇总,在一定范围内发布《2018年度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和《关于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支撑材料:

育人为本 科学评价——复旦大学完善新时代教师教书育人评价机制.pdf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光明日报》:三全育人我当先服务师生我创优报国成才我奋斗——复旦大学“三问

三答”把主题教育落到实处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先进材料实验室开展师德师风、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专项活动

光华mall探秘推文

复旦大学六届七次教代会暨十七届六次工代会胜利闭幕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举办信锐培训系列讲座

复旦大学发布2019年招生章程

复旦大学建设项目投资审计工作准入资格中标公告

审计处召开2019年秋季第一次全体会议